电影《东极岛》的上映,让我们知道日军在二战时候对盟军的残暴。当“里斯本丸号”在东极海域,被美军潜艇发射鱼雷击沉,日本士兵和船员优先获救专业配资论坛网,战俘却被牢牢锁死在船舱,甚至在被淹死之前,都遭到日军机枪扫射的疯狂报复。
这一情节,乃是电影对日军在二战期间对战俘系统性虐待暴行的还原。这些惨案并非孤例,日军在二战时候对战俘的虐待,从苦役营的劳工,以及沉船屠杀战俘,都是屡屡存在。
一、《日内瓦公约》为何被日本军部否决?
最令人愤慨,战争时候日本政府以从未正式批准1929年《日内瓦公约》,为虐待和屠杀战俘找借口,将善待战俘政策长期游离于国际法的约束之外。本文就以真实历史资料和幸存者的证据,展示日军二战时候对盟军战俘的虐待。
一战之后,世界各国意识到,必需制定严格的国际法规,避免虐待和屠杀战俘的悲剧,减少战争暴行的发生。于是,在国际联盟(League of Nations)和国际红十字会的推动下,要求各国签署和遵守保护战俘的国际公约。
该条约规定,给予战俘们必须始终受到人道主义的待遇,禁止任何形式的暴力、恐吓、侮辱或虐待战俘的行为,以及报复和歧视战俘,更不能因国籍、种族、宗教信仰、政治立场去区别对待战俘待遇。除了武器、军事文件外,战俘的私人财物(如衣物、戒指、信件)不得被没收。战俘在吃、穿、住和医疗方面与战胜国的士兵们没有差别,不能过分利用战俘做劳力或帮助加速战争进程等。
当时,包括英国、法国、德国、美国等主要大国在内的世界上四十七个国家,1929年在瑞士的日内瓦都签署和批准了这一公约,1929的《日内外战俘公约》自然也成为国际人道法的基石。
日本的外务省也在日内瓦签署了公约。然而,日本军部却公然践踏这一具有人道主义精神的公约,开启了其虐待战俘的罪恶行径。日本军部(陆军省)以“武士道精神不容战俘”为理由,拒绝向日本议会提交批准这公约在本国生效。
1934年,外务省试图推动批准公约的生效,军部直接批准:“批准者即国贼”,迫使政府搁置法案。
然后,日本陆军省在1934年的内部文件中直言:“批准公约将束缚皇军行动自由。”
这样,1929年的《日内瓦战俘公约》在日本无国会投票,更无否决,自然不被批准,这也就代表日本政府拒绝批准这个公约的缔结,自然在日本也是无效。
如1942年,日本外务省在发动太平洋战争后给盟国的照会中狡辩:
“我国虽签署公约,但未经国会批准,故对日军无强制效力。”
就是日本借口公约没经过国际法的批准,为日军在战争中的暴行披上了“合法”外衣。
明治维新后,日本虽然引入了西方法律体系。但是在军国主义思想主导下,却一直把军队特权凌驾于国际法之上,自然无视于具有人道主义精神,保护战俘的国际法。在发动战争之后,对盟军战俘都是毫无约束,一律暴行对待。而且,日本对盟军战俘的暴行对待,不是个例,却是系统性、整体性和普遍性的常态。
二、奉天战俘营:虚假的‘模范’与真实的奴役”
日本是一个资源贫瘠,面积相当于我国云南省一样的岛国,必需要采取“以战养战”,也就是掠夺侵略地的资源和劳动力,才能维持日本军国主义战争机器的运转。
因此,日本发动侵略战争后,最常见做法就是把国际法框架下作为“受保护者”的战俘,直接转化为战争资源,也就是把战俘当作廉价劳动力和苦役去使用。
如日本在九一八事变,占领东北三省之后,建立了奉天战俘营。日军公然在外表悬挂“模范战俘营”的虚假标语,借此躲避国际组织的审查。
但在奉天战俘营里,日军给战俘们非人的待遇。在1942-1945年间,约2000名盟军战俘被关押于此,然后把这些盟军战俘投入在机床厂、煤矿等高危岗位,或者为日本军工企业生产高射炮、飞机零件等军备。
在奉天战俘营里,战俘们吃得很差,食物配给仅为日军士兵的1/3。同时战俘们从事高强度的劳动,每天劳动12小时以上。卫生条件极差,痢疾、疥疮等疾病肆虐流行,仅1943年就有127人死亡。日军医生却拒绝提供有效治疗,反而将战俘的病历作为“研究材料”。
根据幸存者国军士兵回忆:
“我们像奴隶一样被驱赶,稍有迟缓就会遭到皮鞭抽打。当我们戴着镣铐下井,日本监工站在井口用机枪瞄准,谁敢逃跑就当场击毙。”
三、巴丹死亡行军:78000战俘的噩梦
1937年10月,日军占领了山西大同煤矿。1943年,日军将300名中国战俘投入矿井,要求他们每天挖掘3吨煤炭。这些战俘在煤矿工作都是缺乏安全设备,矿井塌方事故频发,战俘死亡率高达40%。
日军在发动太平洋战争后,偷袭菲律宾克拉克机场的美国远东空军基地,猝不及防的美国远东空军遭到严重损毁。之后,美军和菲律宾联军由于缺乏粮食弹药的补给,在经过一番激烈抵抗之后,最终投降。
之后,1942年4月9日投降的美菲联军,再加上平民,投降人数大约78000人,这78000人成为日军的战俘后,就被迫开始长达六天的死亡行军。
这段行军从巴丹半岛起步,终点为圣费尔南多的战俘营,路程为100公里。一路上,战俘们要面临极其恶劣的自然环境,遭受到令人难以忍受的非人待遇。如战俘们行走在被东南亚烈日炙烤的大地,水源和食物都是非常匮乏,再加上投降之前已经长时间的激战,已令他们精疲力尽,体力逐渐耗尽。
但日军对这些战俘并未有丝毫同情,一路上毫不手软对战俘作侮辱和殴打。在这一条“巴丹死亡行军”路上,这些战俘大多数是高温中暑、疾病和饥饿死去,一些战俘疲惫不堪,就遭到日军的毒打和枪杀。一些战俘走不动,请求短暂的休息,却遭受日军的冷血枪击,最终大约1.5万战俘在这一条死亡之路上。
当大约活着的六万名左右战俘,走进了奥德内尔战俘营,但是走进了战俘营的战俘们,并不代表能够幸存。日军强迫这些战俘从事劳工,并不给他们足够的食物,两个月后又死亡了26000人。
当1945年麦克阿瑟重返菲律宾的时候,当年78000名战俘仅剩7500人还活着。
四、泰缅‘死亡铁路’:每公里600条人命
1942年,日军强征六万盟军修建泰缅铁路,目的就是连接泰国的曼谷和缅甸的仰光,切断中国滇缅公路的通道。
当时,日军把抓到的盟军战俘和亚洲劳工都用来修建这一条铁路,由于铁路经过的泰缅边境热带雨林区,地形险峻,气候恶劣,很多劳工和战俘们在衣食无保、疾病流行、劳动和生活条件极差的情况下,却都是凭着身体的血肉之躯劳作。
日军为了战争机器的高效运转,要求原本计划六年才能完成的铁路,要求15个月内竣工。所以,这一条全长大约415公里的泰缅铁路,平均每修筑1公里,就有600多人付出宝贵的生命。
所以,这一条泰缅铁路,在盟军看来又是“死亡铁路”!英国国家档案馆解密的战俘证词 揭露:战俘每日工作18小时,口粮仅一碗霉米,监工用竹棒、刺刀随意虐杀“怠工者”。
最终,在缅甸“死亡铁路”(泰缅铁路)工程中,死亡数字是触目惊心的!根据英联邦战争墓地委员会统计:
1.2万盟军战俘中近1/4死亡,亚洲劳工死亡率更高达90%(英国国家档案馆:《泰缅铁路战俘证词集》(WO 208/3800)。
面对战俘的惨痛伤亡,日军指挥官却毫无同情心,曾下令:“战俘死了就换一批。”如此冷漠无情,就是为了日本战争机器的高效运转。
此外,日军虐待战俘现象频繁发生。新加坡樟宜战俘营的英军军医记录显示,90%战俘患有脚气病和痢疾,但日军拒绝提供药品。1944年菲律宾巴拉望岛,150名美军战俘被浇汽油活活烧死;在婆罗洲山打战俘营;逃跑者,都被日军当众斩首。
五、沉船屠杀:日军为何焊死战俘舱门?
日军除了把战俘做劳工对外之外,还喜欢制造类似于“里斯本丸号”的战俘船沉船屠杀事件,如1944年9月18日,日军在“顺阳丸”号与“里斯本丸号”一样,不挂任何战俘标准,运输盟军战俘与爪哇劳工的运输船,由于恶劣运输条件被称为“地狱船”。
当“顺阳丸号”战俘船在苏门答腊岛西南海域遭英国潜艇“贸易风号”鱼雷攻击沉没,当时战俘舱室被焊死,造成超过5600人遇难,成为二战期间单船死亡人数最多的海难事件之一。
日军为什么要虐待战俘,在《俘虏痛史》一书中可以找到答案。当时,日本大本营参谋身份协助14军指挥的政信中佐,下达了尽可能杀死多的战俘命令:
“日本正进行一场种族战争,为了天皇的胜利和腾出我们得胜的士兵转用于其他战线上,俘虏们必须杀掉。”
历史学家John Dower在《War Without Mercy》中分析:
在日本武士道精神的军国主义思想看到,战俘乃是“低等生物”,日本国会作为权力机构,不仅未制衡军部,反而以“国家利益”为暴行背书,自然拒绝通过1929年《日内瓦公约》,自然摆脱了虐杀战俘的国际法追责。
六、东京审判:虐俘暴行终遭清算
日本右翼虽然近年来鼓吹,“未批准日内瓦公约即无约束力”,一直为日军二战虐杀战俘寻找借口。
但是,在1929年前,战俘人道待遇已是文明国家普遍实践。《海牙公约》第4条明确规定战俘“应受人道对待”,日本1907年签署并批准该公约,按道理在战争中应该履行这一准则,给予战俘人道主义待遇,但实践中却违法了,理应该受国际法的法律追责。
因此,东京审判上依然直接引用《海牙公约》和习惯法为主要依据,对松井石根等战犯定罪,认定日本战犯应对虐待战俘的行为负责,证明虐俘暴行从来非法。之后,东京审判还确立了“反人道罪”等新的国际法原则,重申了国际社会对战争暴行的底线。
结语
在回顾日军虐待战俘暴行历史的时候,我们应该牢记和平岁月的美好,反对战争暴力,为和平发展努力。这一段历史是否令你震惊?你认为国际社会应如何防止类似暴行重演?欢迎留言讨论。
量盈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